法庭枫景|巡回审判解民忧 司法为民显担当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便民作用,近日,云梦法院曾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司法所,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部分干部和村民现场旁听了庭审。
原告系某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全县粮食企业改制后资产、债权债务的日常管理。2022年原告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被告岳某通过公开竞价取得经营权,双方于2022年11月15日订立《资产租赁合同》,原告将其收储的粮仓、房屋等出租给被告,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24000元。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继续依据合同对粮仓进行租赁使用,但被告却未缴纳租金。故原告提起本次诉讼,请求被告支付下欠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双方提交的相应证据,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决定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庭特邀司法所所长参与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及司法所所长共同调解,原、被告双方对房屋后续使用方式存在不同看法,双方争议仍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就地及时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巡回审判地点设在镇司法所,这样既可方便双方当事人,又可通过此案的审理,为村民现场普法。
“云梦县人民法院曾店法庭巡回法庭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下手中的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了举证质证,承办法官详细询问了纠纷发生的起因,分析双方矛盾的症结,找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准确查明了案件事实。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巡回法庭 司法所”的联动调解模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既感受到了诉前调解协商共赢的温情,又感受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温度。下一步,曾店法庭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以“诉前调解 巡回审判 普法宣传”模式多层次积极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