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申请执行蔡云梦信用卡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11-20 11:35:33
蔡云梦:
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24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于2023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支行偿还欠款12166.28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04元,案件执行申请费82.49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