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许行水申请执行左金德健康权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10-10 16:54:06
左金德:
你与许行水健康权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许行水于2023年9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许行水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3521.3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