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褚梦超申请执行任新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2-10 08:35:00
任新超:
你与褚梦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褚梦超于2022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1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褚梦超给付借款本金4万元和利息(自2019年4月1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暂计算为6400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596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