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褚世享罚金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6-01 11:50:25
褚世享:
关于你罚金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3号作出的(2014)鄂云梦刑初字第0013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本院缴纳罚金100000元。
二、向本院缴纳赃款3800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