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曾连法申请执行熊立山、黄丰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0-04-02 09:05:18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曾连法申请执行熊立山、黄丰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黄丰刚:
关于曾连法申请执行熊立山、黄丰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被执行人熊立山赔偿申请执行人曾连法的各项损失共计764408.89元;
二、被执行人黄丰刚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两被执行人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8000元、执行费10044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