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肖水英申请执行张天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03-07 09:40:05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肖水英申请执行张天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张天明:
你与肖水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肖水英于2023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肖水英给付借款本金360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700元、执行费44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