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潘水珍申请执行湖北福梦木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10-26 16:54:42
湖北福梦木业有限公司:
你与潘水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云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6月24日作出的云劳仲裁字[2020]026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潘水珍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潘水珍给付款项共计164380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执行费2366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