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李传章与李亚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4-01 16:45:33
李亚清:
你与李传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8日作出的(2020)鄂0923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传章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李传章给付借款39万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715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5750元,合计1290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