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白桂华申请执行李新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0-01-15 16:24:47
李新云:
你与白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作出的(2019)鄂0923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白桂华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白桂华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9年1月4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负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050元、案件执行费125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