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孙启皋申请执行胡金标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10-11 15:44:21
胡金标:
你与孙启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孙启皋于2023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0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孙启皋支付借款本金50000元及计息30000元,合计80000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90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1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