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程新超申请执行吴素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2-09-15 09:38:49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程新超申请执行吴素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吴素元:
你与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程新超申请执行吴素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5日作出的(2022)鄂0923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新超于2022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履行下列义务:
一、给付申请执行人程新超借款本金18000元。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125元、执行费17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