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肖爱芳申请执行许新法、方宇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10-19 09:37:06
许新法、方宇玲:
你与肖爱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肖爱芳于2021年10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肖爱芳给付借款本金4万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案件执行费500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