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
——关于丁德民与柳想明执行行为异议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10-17 15:38:52
丁德民:
本院在执行柳想明与丁德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丁德民对本院扣留其工资、对其司法拘留等执行行为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审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住所地无法收件,且无法找到联系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驳回你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云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