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案释法 以案促治 全心为民办实事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钱我已经收到了,真的没有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也可以安心回家了……”7月8日下午5时袁某终于露出了笑容,对伍洛法庭的干警连声道谢。
今年5月,河北省安新县袁某从网上得知伍洛辖区有一家关于菌种技术推广的公司,袁某与该公司经协商签订了菌种种植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向袁某提供菌种及种植技术,可负责回收。该公司履行合同将菌种和相关技术传授给袁某。随后袁某在河北省安新县进行菌种种植。后双方对菌种种植后的成品回收的价格产生分歧。袁某一气之下,在当地请人书写一份诉状,认为菌种公司违约,要求给付违约金22000元,并从河北省安新县辗转10多个小时车于7月8日上午急匆匆来到伍洛法庭起诉。伍洛法庭干警在仔细审阅袁某提交的材料后发现:诉状格式不正确,没有明确诉讼请求,关于被告的信息也不完整,这势必对其维权不利。考虑到袁某辗转奔波来一趟法庭确实不易,通过与其沟通,了解到袁某的真实想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后,法庭工作人员认为此纠纷,诉讼途径并不是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法庭干警了解到该公司系本辖区招商企业,为避免对该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又迅速与该负责人联系,并将袁某的想法和双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应如何化解给予参考和指导性的意见。下午3点菌种公司业务员到庭后,袁某的情绪仍然比较激动,不想与被告协商,要求将已种植的菌种退货并承担损失。法庭工作人员在多番沟通后,袁某最终同意协商处理。最后,在法庭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菌种公司向袁某出具了承诺书,并将袁某的第一批成品按协商价格回收。菌种公司非常感谢法庭工作人员的细致耐心,主动为企业释法,表示回去后将加强管理,并对法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袁某在收到汇款后紧缩的眉头也终于舒展开,露出久违的笑容。
今年以来,伍洛法庭全体干警结合法庭的审判工作实际,围绕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真梳理群众当下急需解决的矛盾,并与司法所、社区联动,多元化解群众纠纷,以高效便捷办案,减少当事人诉累,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真正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