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王庆田申请执行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7-22 09:43:17
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王庆田申请执行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湖北诚辉达电子有限公司:
你与王庆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2日作出的(2021)鄂0923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庆田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赔偿申请执行人王庆田各项损失136787.7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390.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952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