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涢鑫工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2-07 15:41:21
湖北涢鑫工贸有限公司:
你与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追产权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9日作出的(2020)鄂0923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付欠款26000元及利息。
二、申请执行人云梦县泽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湖北涢鑫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抵押物)进行拍卖、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25.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415.5元。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