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戴磊与戴三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1-29 09:10:27
戴三苟:
你与戴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偿还申请执行人戴磊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
二、交纳案件受理费8870元、执行费71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