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武汉云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湛江晶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1-04-20 15:52:22
湛江晶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与武汉云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2020)鄂0923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武汉云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武汉云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给付仓储费用242223.88元。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4933元、案件执行申请费3533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