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湖北云吉叉车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武汉吉全林产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3-10-10 10:34:01
武汉吉全林产工业有限公司:
你与湖北云吉叉车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日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云吉叉车机械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湖北云吉叉车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000元及逾期损失;
二、缴纳本案案件受理费135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7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