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关于尹波申请执行云梦县楚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云梦法院执行局
时间:2024-05-13 10:48:06
云梦县楚盛置业有限公司:
你与尹波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云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鄂0923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尹波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5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尹波支付工程款26万元;
二、缴纳本案受理费2600元,案件执行申请费14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